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工作-旧
关于2015级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40

关于2015级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粤财大研[2015]17号  

各培养单位、2015级研究生:

为促使研究生明确培养目标,有计划地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现通知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划,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二、导师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科学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其培养目标、职业规划、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三、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下载《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见附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并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研究生以学号及个人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陆后及时更改)登陆信息门户http://my.gdufe.edu.cn/,选择研究生服务---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维护。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制订结束点击“提交审核”,并打印个人拟订课程学习计划一式三份(单面打印),附在个人培养计划书后,12月7日前交导师审核。

(1)各研究生在系统操作时请仔细对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如发现系统设定的课程或环节与纸质版不符或缺失,请电话84096987进行调整。

(2)按教育部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在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课程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选修课。

(3)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需在日语、法语两门课程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外语类专业核心课。

(4)初次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暂不允许进行跨专业选课。

(5)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研究生请按照《关于公布2015级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录取新生补修课程名单的通知》有关内容,在补修课列表中选上本人应补修课程。

(6)Z1503002中级宏微观经济理论、S4105001基础英语在选课时,需将其所含的模块课程全部选择,方为有效。

(7)部分专业按方向设置不同课程的,请注意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按照本人研究方向选择相应课程。

(8)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学术学位专业选修课人数一般在4人以上(专业招生数少于4人的按实际招生人数开课)、学术学位公共选修课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方予开课。请各培养单位、导师组在指导研究生选课时注意相对集中,减少因选课人数不足而无法开课的情况。

(9)如研究生因错误操作而提交课程学习计划需要修改的,请联系所在学院学科秘书,由学科秘书用本人账号登陆信息门户http://my.gdufe.edu.cn/,在研究生管理---培养计划导师审核中,进行“退回”操作即可。

六、《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个人培养计划书》和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12月15日前送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

七、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将《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个人培养计划书》和课程学习计划交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后,登陆信息门户http://my.gdufe.edu.cn/,选择研究生管理---培养计划导师审核,完成导师审核环节;再选择培养计划院系审核,完成学院审核环节;系统操作完毕后,12月18日前将将材料一式三份按学院为单位送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学术学位)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专业学位)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