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各研究生:
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或重修,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类课70分,其它课60分登录。重修合格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分。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补考及缓考,安排在10月8日(星期四)、10月9日(星期五)。请各学术学位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专业学位在各学科秘书处查询),需补考者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交研究生处,否则按旷考处理。
专业 | 课程名 | 人数 | 时间地点 |
金融 | 英语 | 补考1人缓考1人 | 10月8日14:20-16:20北三503 |
金融 | 投资银行学 | 缓考1人 | 10月8日16:20-18:20北三503 |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 | 计量经济学(学术学位) | 补考2人 | 10月9日14:20-16:20北三508 |
金融 | 计量经济学(专业学位) | 补考8人缓考1人 | 10月9日14:20-16:20北三508 |
金融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补考5人缓考1人 | 10月9日16:20-18:20北三508 |
法律(法学) | 民事诉讼法 | 补考11人 | 10月9日14:20-16:20北三508 |
法律(法学) | 刑事诉讼法 | 补考2人 | 10月9日16:20-18:20北三508 |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