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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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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级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9-17 浏览次数:49

 

 


                      粤财大研[2015]13号

 

各培养单位:

为使2015级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现启动2015级研究生和导师的互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见

1、各点根据具备2015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结合研究生处提供的现时点硕士生导师所带在校研究生人数统计情况(附件1)确定本年度导师的指导任务。按照《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每名导师指导的在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以学籍系统为准)不超过16人。

对在多个硕士点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相关硕士点应征询导师本人意见,确定其在各硕士点拟招生人数。

2硕士点根据2015级研究生招生实际数和导师可指导人数提出本次互选的研究方向及该方向下的指导教师(含拟指导2015级研究生人数)名单。研究方向以“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可减少研究方向数,但不能变更所列研究方向名称。

3、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术学位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一般在4人(含4人)以上方予开课,各硕士点在确定互选结果时应结合后续研究生选课实际综合考虑。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1、因研究生处网站升级改造,导师信息不完备,即日起各学院组织更新本单位网站师资队伍中的导师个人信息,以便研究生查阅。

2、9月23日前,各硕士点提交《2015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5级研究生人数)》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份(附件2)。

3、9月28日前,研究生处审核确认。

4、9月30日前,公布各硕士点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5级研究生人数)。

5、10月9日前,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研究兴趣等情况,从《2015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5级研究生人数)》中按要求依序选择三名指导教师作为自己的意愿导师,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表》(附件3)交所在单位学科秘书。

6、各硕士点经讨论后,由硕士点负责人填写硕士点意见,学科秘书汇总后填写《2015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确认表》(附件4),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处。

7、10月25日前,研究生处统筹确定2015级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并进行公布。

8、互选结束后,各硕士点导师应尽快安排与其所指导学生的见面,认真开展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通知及时发至硕士点导师、导师组组长及2015级研究生,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具备2015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含已指导人数)(发至各学院,不上传)

附件2:《2015级研究生互选方向及指导教师列表(含拟指导2015级研究生人数)》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表》

附件4:《2015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确认表》

                                     研究生处

                               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