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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会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8-31 浏览次数:23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学校拟于9月4日(星期五)14:10在北三栋914会议室召开校内评审会,有关要求如下:

 1.各单位91前提交各类申报材料(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各一式20,含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申报材料)及电子版至北三903,gdufepy@qq.com 。

 2.各单位92日前报送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作为校内评审专家至研究生处杨勇老师(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3.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校内评审会。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短、任务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

 

 

                                     研究生处

                                     2015.8.31

 

 

 

 

   201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

 

1.校内评审专家小组构成

    组  长:于海峰

    副组长:林仲豪

组  员: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负责人;各培养单位选派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

    协  调:段  

    秘  书:杨  

    2.评审程序

(1)91日,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9月2日研究生处将申请书电子版发给评审组成员审阅。

(2)9月4日召开校内评审会议。

按项目类别顺序,同一类项目按学科代码顺序,各类省级项目相关负责人汇报3-8分钟(具体汇报时间视申报规模确定),评审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根据汇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在评分表上打分,并签名确认。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由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打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汇报人与评审人不能为同一人。示范课程及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如为评审组成员,在该项目评审打分时应回避。

(3)研究生处按各类项目汇总评审情况报学校评议

494日-10日,校内公示,拟推荐项目所在单位扫描制作PDF版(含相关签字、盖章,每个项目单独1份,文件大小不超过5M)。

598日,各单位发送PDF版至gdufepy@qq.com

69月10日,研究生处上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到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