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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22

                                         粤财大研[2015]10号

各培养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已安排就绪(见附件1的表1),请各单位根据公共课程的安排尽快完成本单位专业课程的排课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安排进行排课,不可跨学期安排课程。

2.各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公共课程的开课时间,避免专业课程安排与公共课程相冲突。

3.各单位根据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的第三学期课程汇总情况(附件2,表上未列明的课程均为选课人数为0的课程)安排2014级第三学期的课程。各单位在2014-2015学年因特殊情况应在第一、二学期安排而未安排的课程,应及时在第三学期进行安排。

4.尚未提交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专业必须经过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进行排课。

5.请安排好授课课程、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填写在附件1的表2,如需机房进行教学、不需多媒体设备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研究生课程教学周为1-18周,学位类课程笔试时间集中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

请各单在7月20日前将各专业课程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3,84096987),电子版发gdufepy@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附件2: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第三学期课程制定情况汇总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