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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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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07-04 浏览次数:26
 
粤财大研[2014]13号
 
各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严肃考试纪律,杜绝研究生考试过程中作弊、违纪等不良现象,培养研究生的诚信品德、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现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大对考风考纪教育的宣传力度,促进我校研究生学风、考风的建设,倡导“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校园风尚,营造“诚实应考”的良好氛围。
二、全体研究生认真阅读《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暂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增强自强、自律意识。
三、考试形式为开卷的考试可使用纸质资料、计算器,不允许使用电脑、手机等工具。
四、研究生党员、研究生干部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到诚信为人,诚实应试,积极主动影响,带动周围研究生正确对待考试。
五、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暂行)》有关规定,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纪和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当场发处理告知单,并在考场门口和学校通告栏张贴处理通告。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http://bgs.gdufe.edu.cn/html/xnwj/xxwj/2013xxwj/2013/08/29/cddfce96-0b25-4b20-b4e2-3df92c872484.html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暂行)》
http://bgs.gdufe.edu.cn/html/xnwj/xxwj/2013xxwj/2013/08/29/cc6939ab-0904-41de-a8f5-b46730217708.html
 
                 研究生处
二Ο一四年七月四日
 
 
 
 
 
 
广
 
1、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监考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准随意乱坐。迟到30分钟以上,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2、考生需尊重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纪律的安排。
3、考生必须把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4、发答题纸后,考生应先在答题纸规定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5、考生不准对试卷中的疑难问题发问,有错误或字迹不清,必须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6、闭卷考试不准将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笔记本、草稿纸、无线通讯工具(手机)和具有存储功能的文曲星、快译通、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座位,开卷考试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如开考后发现仍有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载。
7、不准交头接耳、夹带、传递和*,不准旁窥或抄袭他人试卷,不准涂改姓名,调换试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
8、需要计算器考试的课程,计算器必须自备,不得借用或转借他人。
9、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纸和答题纸留在座位上,由坐在最后一排的考生负责往前收卷,其它学生坐在座位上,待试卷和答题纸收齐,监考人员清点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凡擅自离开考场,导致试卷和答题纸丢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