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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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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春季研究生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27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进行补考或申请重修。如选择补考,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程60分登记成绩(专业学位参照执行)。如申请重修,需跟班学习并严格考勤,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成绩。研究生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而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的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

补考课程
学科点
补考人数
备注
计量经济学
会计学
1
 
会计学(补本)
企业管理
1
 
保险英语
保险硕士
3
 
刑事侦查制度研究专题
法律硕士
14
另缓考1人
民事诉讼法专题
法律硕士
 
缓考5人
专业英语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商法专题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公司法
法律硕士
 
缓考3人
金融法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投资学
金融硕士
3
 
金融理论与政策
金融硕士
4
 
公司金融
金融硕士
3
 
中级微观金融学
金融硕士
3
 
数据挖掘
金融硕士
 
缓考1人

 
 
 
 
 
 
 
 
 
 
 
 
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
补本课、专业学位各类课程)及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补考时间安排在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地点在北3-708。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或咨询各学院学科秘书,需补考者请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3月21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研究生培养科用表)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2室),否则按旷考处理。
另《英语精读》和《英语听说》的合成成绩作为《基础英语》的成绩,《基础英语》未达到70分须进行补考或重修。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