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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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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19

粤财大学位[2014]1 

各培养单位、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

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进度安排见附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商院[2010]82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答辩资格审核及预答辩

毕业生须缴清学费,即日起下载《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连同以下材料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审核:

1.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以及实习单位出具意见的《实习鉴定表》;

2.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一份(专业学位研究生不需此项)

以上工作在31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学科秘书应及时将完成审核的申请材料交校学位办复审。

321日前,各学科点应完成交叉互评(填写论文评阅书)或预答辩,向导师及论文作者反馈意见以便及时修改。

三、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语

导师须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在327日前填写完成《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双面书写)交学科秘书。未经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安排送审。

四、文字重复比检测

学科秘书收齐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格式,以“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及导师学术评语,328日前提交至校学位办。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办法》(粤商院〔201320)执行。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打印、制作用于双盲评审的纸质版本,学校不再受理以任何理由更换论文电子版的申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务必确保提交检测的论文内容及版面格式均为最终定稿,排版格式按《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商院〔201082号)执行。

四、论文双盲评审

论文双盲评审安排在43515进行。评审意见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全部评阅专家一致同意答辩的论文,可以按期进行论文答辩。

2.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由学位办送原评审专家复评。

3. 全部评阅专家一致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必须延期答辩;部份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由学位办再次送校外复评。

复评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论文,可以按期进行论文答辩;复评意见为不同意p>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随机抽取30%的专业学位论文送行业专家评审,论文抽取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由相关教育中心与专业学位办公室共同安排。

五、论文答辩

毕业生于521日前向所在学位点提交论文一式6份,论文答辩应安排在62之前进行。答辩程序及答辩结果的处理按《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细则》(粤商院〔201320号)执行。答辩秘书按要求提前做好答辩会的准备工作及答辩会议的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整理。各培养单位在答辩前7个工作日内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及“论文答辩安排表”交校学位办备案,答辩前3天领取“论文答辩会海报”并在校内公开张贴。

六、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在答辩结束后将下列学位档案提交校学位办,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签名处均需由当事人本人签名,不得涂改,打印无效。

1.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各一式一份

3.论文指导教师评语一式一份

4.论文评阅书原件(含复评)

4.答辩会议记录一式一份

5.答辩决议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以学生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在一起)

6.学位论文表决票(以学生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

7.两本学位论文原件(以学生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

8.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上述材料各培养单位可自行留存复印件,存档的学位论文数量自行确定;提交给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由毕业生在离校前按图书馆要求提交。请务必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每位毕业研究生,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学位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作出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进度表》

                                           校学位办

                                     二0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201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进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