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级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已经结束。经2013级硕士研究生填报申请,各硕士点导师组确认,研究生处审查,现公布2013级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及其研究方向,请见附件。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中心)将互选结果通知相关导师及学生,请导师尽快安排与其所指导研究生见面,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认真开展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保险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方向的确认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