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学位【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步伐,根据《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粤商院[2012]34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3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遴选办法》规定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可提出申请。
2《遴选办法》规定的办法、程序进行,请各申请人、导师组、硕士点所在单位认真按照该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科研成果和相关条件申报及审核,严把资格、成果审核关。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和《遴选办法》在所在单位传达、说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商学院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一式一份,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且获审核通过的成果应附佐证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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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登录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请勿改变表格结构,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2、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期刊认定标准按《关于修订《广东商学院认定重要学术期刊目录》和调整学术论文奖励标准的通知》(粤商院〔2011〕5号)执行。
4、按照《遴选办法》要求,此次遴选申请人所报成果、项目统计时间段为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校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