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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3-10-22 浏览次数:16

粤财大学位【20135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从今年起,我校被列入首批省级优硕论文自评单位,自评限额为2篇,将采取单位自评、单位内公示、报省学位办核定的方式进行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加2013年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1912012831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0912011831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已参加过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我校自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论文作者申报、硕士点推荐、校学位办形式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同行专家评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六个环节。

(一)论文作者申报

参评的学位论文应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文字重复率不高于10%符合条件的论文作者应按要求在102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硕士点。

(二)各硕士点推荐

每个硕士点推荐限额为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成立相应评审小组,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着重从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的规范性以及学位论文与其公开发表论文成果的关联性三个方面进行评选推荐,论文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学位后一年内在本学科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期刊级别认定均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发表学术论文的可优先考虑。各单位于111日前将推荐学位论文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交校学位办(研究生楼904),逾期不再受理。

各硕士点在推荐参评论文时,应注明参评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校学位办对各硕士点推荐的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申报材料在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18日前完成对各硕士点推荐论文的初评,按学科门类各选出1篇论文送同行专家评议。

(五)同行专家评议

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每篇论文的评议专家不少于5人。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评审要求并结合专家评审反馈的意见,对参评论文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我校自评的本年度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由校学位办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省学位办核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下述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7份(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7份;

3.作者简况表、指导教师简况表一起装订,一式7份;

4.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5.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一式1份。

6. 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不少于3000字)一式7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5. 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WORD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请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各单位应确保所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文件内容

文件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原文

YS_10592_作者姓名_LW

2.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YS_10592_作者姓名_TJB

3.作者简况表

YS_10592_作者姓名_ZZDS

4.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YS_10592_作者姓名_ZY.DOC

(三)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学科代码及名称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

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四、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是一项认真严肃的工作,是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学术为本,优中选优,严格筛选。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校学位办

                                    O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省优硕论文申报材料电子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