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粤商院[2012]34号,见附件1),决定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2013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包括以相同、相近学科专业身份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均须提交审核材料,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才具备招收指导2013级研究生的资格,请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导师。
二、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
3、
4、2013年6月底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3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科点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附件:
1、《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
2、《2013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简况表》
3、《2013年度导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4、《资格审核表填表说明》
校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