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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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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次数:26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或重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60分登录。课程重修需跟班进行,严格考勤,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分。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
针对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补考安排在109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地点在第二教学楼(原化校教学楼)203。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需补考者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928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交研究生处,否则按旷考处理。

补考课程
学科点
人数
计量经济学
财政学、统计学
2
法律谈判
法律硕士
2
经济犯罪
法律硕士
2

另,《英语精读》和《英语听说》的合成成绩作为《基础英语》的成绩,《基础英语》未达到70分须补考或重修。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