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粤商院[2012]34号,见附件1),决定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2012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均须提交审核材料,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才能招收指导2012级研究生,请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导师。
二、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29日前:导师填写并提交《2012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2),科研业绩的统计时间段为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各学科秘书依据学校科研管理平台对项目、经费、成果部份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不参加审核的导师视为自愿放弃招收指导2012级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2、2012年6月4日前:硕士点负责人召集导师组会议,对本学科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将《2012年度导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办公楼503)。
3、2012年6月10日前:校学位办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位点,受理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4、2012年6月底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2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科点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附件:
1、《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
2、《2012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简况表》
3、《2012年度导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校学位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