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东商学院201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项目类别 | 拟立项数 (项) | 资助力度 (万元/项) | 研究年限 |
重点项目 | 5 | 1.0 | 2年 |
一般项目 | 15 | 0.5 | 1年 |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选题应关注追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集中破解制约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着力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研究成果的使用效益。
2.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主持过厅局级以上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人应是该项目组的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重点项目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4.成果为论文的重点项目至少在C类期刊上发表1篇或在D类期刊上发表2篇,一般项目须至少在D类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应标注“广东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5. 各单位应加强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严把申报质量关。
6. 《项目申请书》(可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gdcc.edu.cn下载)纸质版与电子文档必须保持一致,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一式五份,经学科(科研)秘书形式审查后于
7.学科(科研)秘书同时上报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盖章)及其电子文档。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行政办公楼503室
附件:
1.《广东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广东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广东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