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助学贷款研究生领取《申请审批表》通知
各研究生:
拟申请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于10月14日前(每晚9-10点)到研究生楼514室张华同学处(1356036108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贷款期限暂不填写,填写过程中如有任何涂写处请在改动处旁边签名确认)并粘贴上相应证明材料于10月14日晚10点交回张华处。
研究生处将于11月15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纸质信息对各申请研究生的网上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未按时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的申请不予受理),11月16日汇总上报数据,逾期不再办理。
另所有申请研究生须在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尚未申请的研究生请抓紧申请并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办理后续手续。
请相互告知。
研究生处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各学院、三水校区: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有关协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审批阶段(10月29日—11月16日)
10月29日—11月16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贷系统上(可从学工部网页登录,亦可直接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学院经办老师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进行网上审批,确定学院本次的贷款人数和金额,于11月16日前由在网上上报给学生处助学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签订合同、借据阶段(11月24日—12月10日)
11月24日—30日,各学院到学生处助学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据。(此为初定时间,实际领取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12月1日—12月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定合同、签定借据,并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2月9日—12月10日,各学院整理好合同、借据和审批表(三种材料合在一起按贷款名册顺序整理上交)。
(三)贷款发放阶段(12月18日—23日)
12月18日—20日,学校到省助学中心领取批复的借款学生名册,该借款学生名册批复数据为贷款最终数据。
12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2月22日、23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努力成才。
学生工作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