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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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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工部 1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14

各学院、三水校区: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有关协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审批阶段(10月29日—11月16

10月29日—11月16,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贷系统上(可从学工部网页登录,亦可直接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学院经办老师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进行网上审批,确定学院本次的贷款人数和金额,于1116前由在网上上报给学生处助学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签订合同、借据阶段(11月24—12月10

11月24日—30日,各学院到学生处助学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据。(此为初定时间,实际领取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12月1日—12月8,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定合同、签定借据,并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2月9—12月10,各学院整理好合同、借据和审批表(三种材料合在一起按贷款名册顺序整理上交)。

(三)贷款发放阶段(12月18日—23日)

12月18日—20日,学校到省助学中心领取批复的借款学生名册,该借款学生名册批复数据为贷款最终数据。

12月21,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2月22日、23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努力成才。

 

 

                             学生工作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