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三水校区: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有关协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审批阶段(10月29日—11月16日)
10月29日—11月16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贷系统上(可从学工部网页登录,亦可直接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学院经办老师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进行网上审批,确定学院本次的贷款人数和金额,于11月16日前由在网上上报给学生处助学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签订合同、借据阶段(11月24日—12月10日)
11月24日—30日,各学院到学生处助学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据。(此为初定时间,实际领取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12月1日—12月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定合同、签定借据,并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2月9日—12月10日,各学院整理好合同、借据和审批表(三种材料合在一起按贷款名册顺序整理上交)。
(三)贷款发放阶段(12月18日—23日)
12月18日—20日,学校到省助学中心领取批复的借款学生名册,该借款学生名册批复数据为贷款最终数据。
12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2月22日、23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努力成才。
学生工作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