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接学校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工作,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确定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意见,省教育厅要求全省高校广泛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学校定于6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款活动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接到通知后,马上在本单位研究生中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宣传活动,以自愿为原则发动捐款。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捐款收齐后于
二、学校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现场捐款活动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综合楼408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各分工会主席,校工会、校团委有关人员,教师代表(由校工会安排,每个教学单位1人),学生代表(由校团委安排,本科生每个学院2人,研究生每个学院1人)。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在捐款同时将本单位现场捐款活动代表姓名及手机号码报送谢恒斌,并安排好代表于现场捐款活动当天按时入场并在指定位置坐好。
(四)活动要求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此次捐款活动的发动组织工作。现场捐款当天以大信封方式(注明单位名称及捐款数额)放入捐款箱。实际捐款在学校现场捐款活动前,分别以研究生团委为单位交至校团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捐款登记表)。
特此通知。
附件:“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款登记表
研究生团委
附件:
“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款登记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金额 | 序号 | 姓名 | 金额 | |
1 | 16 | |||||
2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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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6 | |||||
12 | 27 | |||||
13 | 28 | |||||
14 | 29 | |||||
15 | 30 |
共计:
交款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