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补充通知
各研究生:
接学工部《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所有申请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务必在5号之前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没有纸质材料将不予通过网上申请。研究生处将于6号完成各研究生的网上审批手续。
2. 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准备农行卡,以前贷过款的学生须提供原农行卡,新申请的老生自行办理农行卡。为免贷款学生丢失银行卡造成贷款发放和偿还不便的现象,建议各学院将贷款学生银行卡集中管理。新贷款同学请在5号之前办理完毕,并将中国农业银行卡背面写上姓名后交武少侠同学。否则将不予通过其网上申请。
3.各研究生在网上申请时请务必将院系选择为“研究生”,否则研究生处将无法进行审核。
4.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比较多,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以便耽误个人贷款。
5. 学生通讯地址要具体到班级,毕业班的可写家庭地址。确保学生可收到信件,填写不合要求的申请会被退回。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十
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三水校区:
为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院系审批阶段(
10月28-
二、签订合同、打印借据阶段(
三、贷款发放阶段(
二、注意事项
(一)本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是首次运用国开行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网上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本校贷款工作按规定的日程安排完成。
(二)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准备农行卡,以前贷过款的学生须提供原农行卡,新申请的老生自行办理农行卡。为免贷款学生丢失银行卡造成贷款发放和偿还不便的现象,建议各学院将贷款学生银行卡集中管理。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B5纸)。
3、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四)只能申请当年的贷款,贷款金额统一为学校规定的学费或学费、住宿费合计数,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五)各学院在审批贷款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校对,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上报的贷款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六)申请贷款学生须为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已缴纳本学年学费的学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学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