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级研究生2010-2011学年度
缴费须知
2008、2009级研究生:
2010-2011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由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电力支行进行代收代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08、2009级研究生将本人应缴纳的2010-2011学年度学费、住宿费于
2.学校财务处将于
3.如有特别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进校报到时须提交缓交申请,经批准后,方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0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