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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调剂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52

广东商学院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现确定接收5名左右的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 已参加2009年在职法硕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省内相关兄弟院校;

2. 总分165分以上;

3. 英语40分以上(如总分较高,英语单科成绩可酌情考虑,但至少不低于30分)。

满足上述各要求,且有意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自行下下载《广东商学院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填妥后于2010年1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我办。我办将从所有申请者中择优挑选出部分考生,列入复试名单。有关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

联系部门: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096846

考生如欲了解我校在职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开课时间等事项,请咨询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0-84096143老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在职法硕调剂申请表.doc